妊娠合并心脏病
妊娠期、分娩期及产褥期均可能使心脏病患者的心脏负担增加,诱发心力衰竭,是孕产妇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。
妊娠合并心脏病患者中先天性的心脏病占30%到50%,其次是妊娠期高血压病性心脏病、围产期心肌病、贫血性心脏病、心肌炎以及风湿性心脏病。
妊娠期孕妇血容量比非孕期明显增加,心脏负担加重、分娩期由于子宫收缩、回心血量增加、心脏负担更重,容易造成心衰。
患有心脏病的妇女在怀孕前要严格评估心功能,看看是不是适合怀孕。
如果心功能较差,不宜怀孕的孕妇应该在妊娠12周前行治疗性的人工流产。
妊娠期间注意休息,要限制过度加强营养,预防感冒、纠正贫血,预防心功能衰竭发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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