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
-
刘赟 副主任医师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临床心理科
斯德哥尔摩综合征,又称斯德哥尔摩症候群或者人质情结,是指被害者对于犯罪者产生情感,甚至反过来帮助犯罪者的一种情结。这个情感造成被害人对加害人产生好感、依赖心、甚至协助加害人。
诊断斯德哥尔摩综合征,通常需要以下几个步骤:
1.观察症状: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:
-受害者对犯罪者产生情感,甚至反过来帮助犯罪者。
-受害者对自己的生存状态感到绝望,并相信只有犯罪者才能拯救自己。
-受害者对犯罪者产生依赖,甚至将其视为自己的救命恩人。
2.评估环境:评估受害者所处的环境,包括他们与犯罪者的关系、他们的生活条件、他们的心理状态等。如果受害者处于一个高度控制和威胁的环境中,他们可能更容易出现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症状。
3.排除其他因素:需要排除其他可能导致类似症状的因素,例如药物、酒精、精神疾病等。
4.进行心理评估:通过心理评估来确定受害者是否患有斯德哥尔摩综合征。心理评估通常包括面谈、心理测试等。
需要注意的是,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是一种非常复杂的心理现象,其诊断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。如果怀疑自己或他人患有斯德哥尔摩综合征,建议及时寻求专业的帮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