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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赟 副主任医师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临床心理科
心理变态,是指一种对社会常规和道德标准无法理解或者无法遵守的心理特征。这种心理特征通常表现为对他人的冷漠、缺乏同情心、反社会行为倾向等。心理变态并非精神病,而是一种人格特质,在心理学和精神病学领域中也被称为反社会人格障碍。
心理变态的人通常具有以下特征:缺乏同情心和内疚感;表现出对他人的冷漠和漠视;缺乏责任感和自我控制能力;具有利用他人的倾向;对规则和权威不尊重等。这些特征通常会导致这类人产生一些不良行为,比如欺骗、操纵、暴力行为等。
心理变态通常不会自觉自己有问题,他们往往认为自己行为是合理的,甚至有些人会表现出自大和自恋的特征。因此,心理变态的人往往需要外界的帮助和干预才能改变其行为模式。
心理变态的成因至今还没有完全明确,但通常认为是受遗传、环境和社会因素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。有些研究认为,心理变态可能与大脑中控制情绪和自我控制的部分有关。此外,童年时期的虐待、忽视、家庭不和谐等因素也可能会使一个人发展成为心理变态。
心理变态的人通常不易改变,但通过心理治疗、社会支持和法律系统的干预等手段,一些人也能够改变自己的行为。对于社会来说,重点应该放在预防和干预上,尽可能早地发现并介入心理变态的人,以减少其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。
总的来说,心理变态是一种复杂的心理特征,需要系统的干预和治疗。了解心理变态的特征和成因,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和处理这类人的行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