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付志强 副主任医师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肝胆胰外科
肝脏是人体最重要的器官之一,具有多种生理功能,包括代谢、解毒、合成等。肝衰竭的诊断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1.临床症状:患者出现严重的乏力、食欲不振、恶心、呕吐、腹胀、腹泻等症状,同时可能伴有黄疸、腹水、肝性脑病等并发症。
2.实验室检查:患者的肝功能指标明显异常,如血清胆红素、转氨酶、白蛋白等水平升高,凝血功能异常等。
3.影像学检查:如超声、CT、MRI等检查可发现肝脏肿大、肝实质回声增强、肝内胆管扩张等异常表现。
4.组织学检查:肝组织活检是诊断肝衰竭的金标准,但由于其有创性,一般不作为常规检查手段。
需要注意的是,肝衰竭的诊断标准需要综合考虑患者的临床症状、实验室检查、影像学检查等多方面的因素,同时需要排除其他原因引起的肝功能异常。